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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《八识规矩颂》讲记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 】  
《八识规矩颂》讲记
作者:佚名    佛教专题来源:hnsdhymg.com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8-20    

非执受大种因声: 自然界所发之声音,如风声、水声等。
   3.俱大种因声: 人与物质界共发之声音,如吹笛、奏萧,伐木、凿石等。
  三. 鼻识: 鼻识缘香境,此有六种,三实三假,三实者,顺益者名好香、如沉檀; 违损者合恶香、如粪秽; 无顺违者名平等香,如土石。三假者名俱生香,和合香,变异香。
  四. 味境: 舌识缘味境,此有六种,有甘、酸、咸、辛、苦、淡。
  五. 身识: 身识缘触境,即是我人的触觉,略说如冷、暖、滑、涩,轻、重、痛、痒,细说有二十六种,不细述。
  五识只能了别自己界限以内的东西,不能越出自己的功能范围以外。如眼只能缘色,不能越色而缘声; 耳识只能缘声,不能越声缘香,其他各识亦然。并且,五识缘境,只是感觉, [唯是现量,不带名言] ,所以无分别的功能。分别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境的内容,是第六意识的功能。此将在下一节叙述。
            二 第六识
  第六识名意识,这是我人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,我人的思考、判断、记忆、决定,以至於喜怒哀乐的情绪用,全是第六识的功能。
  前五识各有其根,第六识也是依根而生起。前五识是依於清净四大组成的净色根,是色法之根; 第六识依於第七末那识,是心法之根。前五识缘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境,缘的是色法; 第六识缘法境,是心法。前五识只能了别自己界限以内的东西,而第六识则是前五识任何一识发生作用,第六识即与之同时俱起,以发生其了解分别的作用。
  意识与前五识比较,它有下列几种特点:
  一. 意识缘虑法境,它能了解分别一切外境。
  二. 意识能了别一切色法 (物质现象) 的自相与共相。即此物单独的形相,及与他物比较的差别相。
  三. 意识不仅了别现下之事之理,且能了别过去、未来之事之理。
  四. 意识不仅是刹那了别,还能相继不断的了别。
  五. 意识 [思心所] 的造作,能造成业果。
  意识有 [五俱意识] 与 [独头意识] 的分别,五俱意识是:
  一. 意识与眼识同起,发生其了别作用时,称为眼俱意识。
  二. 意识与耳识同起,发生其了别作用时,称为耳俱意识。
  三. 意识与鼻识同起,发生其了别作用时,称为鼻俱意识。
  四. 意识与舌识同起,发生其了别作用时,称为舌俱意识。
  五. 意识与身识同起,发生其了别作用时,称为身俱意识。
  五俱意识,并不是同时五俱,而是或一俱、或二俱、或三俱、或五俱,视缘而定。
  前六识缘外境,有四种原因。 <瑜伽师地论> 称: [六识缘境,有四因故,能令作意警觉趣境。] 这四因是:
  一. 欲力: 欲是希望,如果心识对外境,生起爱著,就对外境生起作意 (注意) 力。
  二. 念力: 念是记忆,如对外境 [似曾相识] ,生起记忆,就对此境生起注意。
  三. 境界力: 心识所缘的境界,极为特殊,就对此外境生起注意。
  四. 数习力: 就是习惯性,如穿越马路,习惯上要注意有没有车辆。
  再者,五俱意识缘外境时,要经过五段程序,才能充分发生其了别作用。这五段程序,又称为 [五心] 。五心是:
  一. 率尔心: 这是前五识根境相对生识,刹那间的了别。
  二. 寻求心: 这是五俱意识於前五识刹那了别之後,生起寻求之念,以了别外境。
  三. 决定心: 五俱意识寻到了目标,决定去了别。
  四. 染净心: 五俱意识了别外境後,所生起的善恶染净之心。
  五. 等流心: 这是因五俱意识的善恶染净,相续流转,而成就善恶之业。
  独头意识,是不与前五识俱起,单独生起的意识。独头意识缘虑的只是法境。独头意识又分为四种:
  一. 梦中独头意识: 这是在睡觉的时候,缘梦中境界生起的意识。梦境在三量中是非量,所以我们不必为梦境所困惑。
  二. 定中独头意识: 这是在禅定时,缘定中境界生起的意识。定中意识,唯是现量。
  三. 散位独头意识: 这是既不在梦中,也不在定中,也不与前五识同缘外境,而是平常情形下,散乱心起,在意念游走中,上下古今,恩怨情仇,胡思乱想个不停。这在佛教中叫做 [打妄想] 。这多是比量或非量。
  四. 狂乱独头意识: 人在颠狂----神经错乱的时候,常常自言自语,甚至於比手划脚,以加强语势。我们看他语无伦次,事实上他有他意识所缘的境界。这种境界,也是非量。
            三 七八识
  第六识是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,我们的见闻觉知,思想判断,全以第六识为主,第七、八识是属於潜意识的范围。但第七识是意识之根,第八识是宇宙万法的本源,无疑义的,第六识的活动,一定受到第七、八识的影响。於此我们来探讨第七、八识的行相业用。
  第七识名末那识,末那二字,是梵语的音译,义译曰意,但恐与第六识混淆,故保留末那原名。第七识唯一的作用,就是 [恒审思量] ,思量些什麽呢,它误认为第八识是恒、是一、是遍、是主宰的 [自我] 。它恒常的审虑思量,执著自我。因此,它是一个自我中心,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中心。
  说到思量二字,八个识都有思量的作用。但前五识时常间断,也没有审虑作用,所以是 [非恒非审] 的思量。第六识有审虑的作用,但也有时间断 (如五位无心) ,所以是审而非恒的思量。第八识是 [恒转] (恒转如瀑流) ,但它并不审虑,所以是恒而非恒的思量。唯有第七识,它恒时审虑思量,执著自我,维护自我,这就是我人何以时时以自我为中心,起惑造业,损人利己的原因了。
  最後说到第八识,第八识又名阿赖耶识,这也是梵语的音译,此在天竺义为 [无没]在我国译为藏识。称为无没者,是说此识含藏万法种子,不令失坏; 亦因它历经生死流转,永不坏灭。译为藏识者,藏是储藏意思,有能藏、所藏、执藏三种意义。能藏,是指它能储藏万法种子 (种子,见第二讲第二节。) 生起宇宙万法。这时,第八识是能藏,种子是所藏。在种子起现行 (发生作用) 的时候,受到前七识杂染法的薰习,现行种子受薰成为新种子,仍藏於第八识中。这时新种子称为能藏,第八识称为所藏。至於执藏二字,又称 [我爱执藏] ,这是因为第七识误认第八识为自我,对於自我妄生贪爱,执著不舍,这称为 [我爱执] 。这时第七识是能执,第八识是所执。
  第八识有许多异名,录出几个,顾名思义,就可知道它的作用:
  一. 种子识: 此识含藏万法种子,能生起万法,故称种子识。
  二. 本识: 此识是万法的根本,故称本识。
  三. 宅识: 是藏识的别义,谓此识是种子的房宅。
  四. 第一识: 八识顺序,由本向末数,此称第一识。
  五. 现识: 言万法由本识现起,故称现识。
  六. 异熟识: 此识是前生业力的异熟果报体,故名异熟识。
  七. 转识: 转有漏的第八识为无漏的大圆镜智,故称转识。
  八. 神识: 佛法中本无 [神我] 之说,而此识含藏万法种子,功能殊胜,故称神识。
  九. 阿陀那识: 阿陀那梵语,是执持之义,此识能摄持根身不坏,种子不失,故名。
  十. 无垢识: 此识以修持力,转染成净,转识成智,称无垢识。
相关名相表解
 一. 五位百法: 百法、是把宇宙万有归纳为百种,束之以五位。前九十四种是因缘和合
   的有为法,只是现象; 後六种是非因缘和合的无为法,是万法的体性。
           │ 心法八
 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│ 心所有法五十一
        有为法│
       │ │ 色法十一
百法 (一切法)-│ │
       │ │ 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
       │
        无为法六
 二. 八识心王: 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一位法,这是精神作用的主体。
    │眼识----缘色境----即视觉作用 │
    │耳识----缘声境----即听觉作用 │
    │鼻识----缘香境----即嗅觉作用 │此五者是五感觉器官
 八识--│舌识----缘味境----即味觉作用 │
    │身识----缘触境----即触觉作用 │
    │意识----缘法境----是我人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
    │末那识----执著自我,是自我意识中心
    │阿赖耶识----含藏万法种子,宇宙万法由此变现生起
 三. 百法口诀:
   色法十一心法八,五十一位心所法,不相应行二十四,六种无为成百法。
 
            第四讲 六位心所
            一 遍行、别境
  六位心所,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二位,名叫 [心所有法] ,这是属於八识心王所有之法,简称心所,又称心数。心所与心王的关系,由下列三义建立: 一. 恒依於心王,依八识心王而起。二. 与心王相应。三. 系属於心王。心所以上三义建立,得 [我所] 名。这些心所,随著顺违之境,而起爱憎善恶之心,助成心王事业。认真的说,心王本身无善恶,不能单独造作,必须心所相应方有势力,心所协和於心王,互相呼应,以造作善恶之业。这八识心王,每一个心王好比是一位国王,既然是王,不能没有臣属辅佐。所以心所就好比是国王的臣属。心所有五十一位,分为六组,叫做 [六位心所] 。这六组是:
  一. 遍行心所; 五个,名称是触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。
  二. 别境心所: 五个,名称是欲、胜解、念、定、慧。
  三. 善心所: 十一个,名称是信、惭、愧、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勤、轻安、不放逸、行舍、不害。
  四. 根本烦恼心所: 六个,名称是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。
  五. 随烦恼心所: 二十个,又分为小随烦恼,中随烦恼,大随烦恼三种。小随烦恼十个,名称是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乔。中随烦恼二个,名称是无惭、无愧。大随烦恼八个,名称是昏沉、掉举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。
  六. 不定心所: 四个,名称是悔、眠、寻、伺。
  由以个六位心所看来,善心所止有十一,而烦恼、随烦恼却有二十六,宜乎我们的善习少而恶习多,世人善行少而恶行多也。
  六位心所如上所述,现在先自遍行心所说起:
  遍行二字,是周遍起行的意思。心若生时,此五心所相应俱起。它的活动范围非常广泛,它通於一切心----八识心王; 通於一切时----过去、未来、现在; 一切性----善、恶、无记; 一切地----三界九地。遍行心所有五,是触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。
  一. 触: 触是接触,五根与五境接触 (触) 而生识,根、境、识 [三和] 就名为触。<百法明门论> 曰 : [令心心所触境为性,受想思等所依为业。] 触与作意,有时互为先後。
  二. 作意: 作意就是注意,因根、境、识的三和而引起注意,或先注意而生起触。论曰 : [谓能警心为性,於所缘境引心为业。] 语云, [心不在焉,视而不见,听而不闻,食而不知其味。] 可见心识了别外境,须以作意为前导。
  三. 受: 受是感受,心识领纳顺违之境生受。论曰 : [谓领纳违顺俱非境相为性,起爱为业。] 受有三种,领纳顺境名乐受,领纳违境名苦受,领纳非顺非违境名舍受。若再加忧、喜二受,就称为五受。
  四. 想: 想是认识作用,论曰 : [於境取相为性,施设种种名言为业。] 就是於一切相上生起分别,再加上名称。如谓此是瓶、此是钵等。
  五. 思: 思是造作的意思,论曰 : [令心造作为性,於善品等,役心为业。] 思有三种,曰审虑思、决定思、动发胜思,它於是非善恶,筹量其可行不可行,决定之後,驱役自心,造作邪正善恶之业。其实这就是我人的意志作用。
  别境心所,是以其所缘之境各各不同,非如遍行心所同缘一境,故称别境。遍行心所是心识生起时,五心所相继生起。别境心所是专对某种特别情况,继五遍行心所之後,个别生起。别境所缘之境有四种,即欲缘所乐境,胜解缘决定境,念缘曾习境,定缘所观境,而慧则是於四境拣择为性。别境五心所,如下所释:
  一. 欲: 欲是 [於所乐境,希望为性,勤依为业。] 欲就是希望,对外境的希望追求,对所爱境,希望必合,对所恶境,希望必离。因此希求就有了善恶染净之分,希望成佛作祖,当然是净欲,追求财、色、名、食、睡,就是染欲了。
  二. 胜解: 胜者殊胜,解者见解,对外境起决定性的理解。它是 [於决定境,印持为性,不可引转为业。] 即於邪正善恶境,既经决定,必如此作,不可引转。所以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,没有胜解。
  三. 念: 念是记忆, [於曾习境,令心明记,不忘为性,定依为业。] 即是对经历过的事明记不忘,叫做念。
  四. 定: 定是三昧,译曰正定,它是 [於所观境,令心专注不散为性,智依为业。]心注一境而不散乱,叫做定。
  五. 慧: 慧是智慧,智慧能断除疑惑,论曰 : [於所观境,简择为性,断疑为业。]这种慧是由定而发,所以对於善恶是非,能取得决定性的简择。
            二 善、烦恼
  六位心所的第三位,是善心所。善与恶相对,凡是性离衍恶,顺益世人者,叫做善。也可以说,对於佛陀的教法,依法而行,叫做善。善心所有十一个,是:
  一. 信: 对善法能了知而实信,对佛法义理能坚定信仰者,曰信。此有三种,一者信实,信实事和实理; 二者信德,信功德及道德; 三者信能,信善恶之业的能力。
  二. 惭: 惭者羞耻,做了坏事内心感羞耻,别人学问道德强过自己,感到耻不如人,都叫做惭。惭是自我尊重的促进力量。
  三. 愧: 做了坏事,怕舆论的批评,怕别人的指责,无颜见人曰愧。在世俗社会,惭愧二字连在一起用,在此处,惭著重於崇重善法,愧著重轻拒恶法。
  四. 无贪: 贪者贪爱,贪著世间财色名利,非分追求,非义而取,曰贪; 反之以己所有,惠施於人,广行布施,曰无贪。
  五. 无嗔: 嗔者嗔恚,逆境当前,不能忍受,恼恨於心,生起恚恨,曰嗔。反之,慈愍待人,不做恶行,曰无嗔,
  六. 无痴: 痴者愚昧不明,是非不分,起诸邪见,谤无因果。无痴意谓有智慧,明达事理,主要是指明确理解四圣谛、八正道、十二缘生的道理。
  七. 勤: 勤又名精进,精者不杂,进者不退,对於为善断恶,佛法修持,勇猛前进,谓之精进。
  八. 轻安: 轻者轻快,安者安乐,这是禅定时使身心得到轻适安稳的境界。
  九. 行舍: 行是行蕴中的行,舍是舍弃,舍弃行蕴中的昏沉掉举,令心平等正直,论曰 : [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,无功用住为性,对治掉举静住为业。] 即由不放逸先除广杂染,令心寂静而住,处於平静的中庸状态。
  十. 不放逸: 放者放荡,逸者奔逸。论曰 : [精进三根,於所断修,防修为性,对治放逸,成满世出世间善事为业。] 也就是於五欲六尘心不希求,对治放逸。
  十一. 不害: 害者损害、戕害,不害是 [於诸有情不为损恼,无嗔为性,能对治害,悲愍为业。] 不害相当於慈悲,与人以乐,拔人以苦。
  六位心所的第四位,是烦恼心所。烦者烦扰,恼者恼乱。烦扰恼乱人心者,称为烦恼。烦恼心所有六,是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,此六者又称为根本烦恼心所。
  一. 贪: 贪是贪欲,非义而取,心无厌足,曰贪。论曰 : [於有有具染著为性,能障无贪,生苦为业。] 世人贪财贪色,贪名贪利,贪求种种欲乐,贪是爱、欲的同义语,是无贪之反。
  二. 嗔: 嗔者嗔恚,逆境当前,妄动无明,论曰 : [必令身心热恼,起诸恶业。] 所以嗔心起时,对家人眷属、乃至众生,心生憎恶,轻则恶声诟骂,重则刀杖相向,甚至於伐城伐国,喋血千里,莫不由嗔心而起。
  三. 痴: 痴是无明的异名,无明者,迷昧不觉,起诸邪见,不辨是非,谤无因果。论日 : [谓於诸事理迷暗为性,能障无痴,一切杂染所依为业。] 一切杂染恶法,皆依无明生起,这就是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。
  四. 慢: 慢者骄傲, [谓持己於他,高举为性,能障不慢,生苦为业。] 慢也就是轻举乔扬,不知谦卑,轻蔑他人。慢可开为七种,此处从略。
  五. 疑: 疑者信之反, [谓於诸谛理,犹豫为性,能障不疑,善品为业。谓犹豫者,善不生故。] 疑也就是对於三宝的功德,四谛的真理,因果的能力,都犹豫不信,所以能障不疑善品为业。
  六. 恶见: 即不正确的见解,此又称邪见,此有五种,一者身见,即是我见。二者边见,即於我见上执常执断。三者邪见,否定因果善恶的见解。四者见取见,即固执己见,互相斗争。五者戒禁取见,认为持牛戒、狗戒、鸡戒,是生天证果之因,这称为非因计因。
            三 随烦恼、不定
  六位心所的第五位,是随烦恼心所。随烦恼,是随从根本烦恼而生起的烦恼。随有三义,一者自类俱起,二者遍不善性,三者遍诸染心。随烦恼心所二十个,又分为三类,即小随烦恼十个,中随烦恼二个,大随烦恼八个。小中大的分别,以三义俱备者名大; 兼俱二义者----自类俱起,遍不善性者称中随; 於不善心中各别而起者称小随。小随烦恼,行相粗猛,於不善心中各别而起,若一生时,必无第二。十小随烦恼如下:
  一. 忿: 忿者忿怒,於不饶益境, [愤发为性,执杖为业。] 忿是以嗔一分为体。
  二. 恨: 由忿为先,怀恶不舍, [结怨为性,能障不恨,恼热为业。] 亦以嗔为体。
  三. 恼: 恼者 [狼戾为性,能障不恼,蛆螫为性。] 由忿恨而起报复心,恼害於他。
  四. 覆: 覆者隐藏,自作过恶,怕为人知,故以 [隐藏为性,能障不覆,悔恼为业.]
  五. 嫉: 嫉者嫉□,嫉贤妒能, [妒忌为性,能障不嫉,忧蹙为业。] 亦以嗔为体。
  六. 悭: 悭是悭吝,是 [耽著财法,不能惠施,秘吝为性,能障不悭,鄙畜为业。]
  七. 诳: 诳是虚伪不实,[为获利誉,乔现有德,诡诈为性,能障不诳,邪命为业。]
  八. 谄: 谄者谄媚,巧言令色,阿谀於人。[矫设异仪,险曲为性,能障不谄。]
  九. 害: 害者不害之反, [於诸有情,心无悲愍,损恼为性,能障不害,逼恼为业.]
  十. 乔: 乔者倨傲,持己才能,凌辱他人 [醉傲为性,能障不乔,染依为业。]
  中随烦恼二个:
  一. 无惭: 无惭者惭之反,做了坏事,不自羞耻,它 [不顾自法,轻拒贤善为性,能障碍惭,生长恶行为业。]
  二. 无愧: 无愧者愧之反,做了坏事,不畏清议,不怕批评,谓之愧。它 [不顾世间,崇重暴恶为性,能障碍愧,生长恶行为业。] 人到了无惭无愧的时候,了无忌惮,什麽不仁不义、寡廉鲜耻的事都做得出来。
  大随烦恼八个:
  一. 昏沉: 神志昏昧,无所堪能,无所肩任,使身不得轻安,而心不得入观。
  二. 掉举: 神魂不定,妄想纷飞, [令心於境不寂静为性,能障行舍及止为业。]
  三. 不信: 不信者信之反,不信因果,诽谤圣贤, [心秽为性,堕依为业。]
  四. 懈怠: 不精进为善,不努力断恶, [懒惰为性,能障净信,堕依为业。]
  五. 放逸: 放荡纵逸,不防恶修善, [纵荡为性,障不放逸,增恶损善所依为业。]
  六. 散乱: 散者分散,乱者扰乱, [令心流荡为性,能障正定,恶慧所依为业。]
  七. 失念: 失念是失去正念,邪念增长, [能障正念,散乱所依为业。]
  八. 不正知: 知者知见,知见不正,邪见增长, [於所观境谬解为性,毁犯为业。]
  六位心所的第六位,是不定,此有四种,谓悔、眠、寻、伺,曰 [悔眠寻伺,於善染等,皆不定故。] 它可以成就善,可以成就恶。故曰不定。
  一. 悔: 悔者追悔,於所作之善事追悔,即是恶; 於所作恶事追悔,即是善。或於未作之恶事追悔则是恶,或於未作善事追悔则是善。
  二. 眠: 眠者睡眠,为调摄身心的适当睡眠是善,睡眠无度或昼夜颠倒者是恶。
  三. 寻: 寻是对事理粗略的思考,若思善便属善,思恶则属恶。
  四. 伺: 伺是对事理细密的思考,若思善便属善,思恶则属恶。
附记: 相关名相表解
 二. 六位心所: 六位心所、五位百法的第二位法,心所五十一个,分为六位。
    │遍行心所五
    │别境心所五
    │善心所十一: 信、惭、愧、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精进、轻安、不放逸
    │ 、行舍、不害。
    │根本烦恼心所六: 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。
六位心所-│随烦恼心所二十: 又分为三类:
    │ 1.小随烦恼十: 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乔。
    │ 2.中随烦恼二: 无惭、无愧。
    │ 3.大随烦恼八: 昏沉、掉举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散乱、失念、
    │ 不知知。
    │不定心所四: 悔、眠、寻、伺。
          第五讲 种子、薰习、识体四分
            一 种子
  本文第二讲第二节,讲过 [万法唯识] ,其中说到,识是一种功能,功能未起现行时,不称识而称为种子; 种子起现行时,不占种子而称识。所以种子是潜在的功能,识是潜在功能发生作用。
  由上所述,可知种子只是一种功能,此功能非物质而有物质的力用。世间万法,皆自此能、此力生起。於此,种子有下述定义:
  一. 种子非色非心,只是一种功能。
  二. 此种功能遍宇宙,故种子亦遍宇宙。功能一旦起用 (起现行) ,宇宙万象森罗。故种子无尽,宇宙亦无尽。
  三. 种子无大小轻重之分,种子起现行时, [相分] 由 [见分] 而显示。故心识分别一生,即摄尽全宇宙,无一法不在心识之中。
  於此可知,所谓宇宙万法,皆是第八阿赖耶识中、含藏的万法种子变现而来。因此,
<成唯识论> 卷二曰:
   [此中何法名为种子? 谓本识 (阿赖耶识) 中,亲自生果,功能差别。此与本识,
   及所生果,不一不异。体用因果,理应尔故。]
  以上这段论文,如果加以语译的话,就是说: 什麽叫叙种子呢? 就是阿赖耶识中,能够亲自生出不同果法的功能,这种功能,与阿赖耶识,及所生果法,既不是一,也不是异。
  第八阿赖耶识中,含藏有万法种子,此种子从何而来呢? 这有三种不同的说法:
  一. 唯本有说: 这是印度护月论师等的主张,他认为,阿赖耶识中的一切有漏无漏种子,是无始以来, [法尔本具] ,後来再从薰习新生。
  二. 唯新薰说: 这是印度难陀论师等的主张,他认为,一切种子,皆是无始以来,从现行薰习新生的。
  三. 本有新薰并有说: 这是印度护法论师的折衷主张,他认为,无始以来,阿赖耶识中,有 [法尔本具] 的种子,同时也有从现行薰习的新薰种子。
  以上三说,後世以护法的说法较为圆满。
  在 <成唯识论> 中,为种子的体性立有六条定义。这六条定义是:
  一. 刹那灭: 种子只是一种功能,不可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去测量,但在发生作用却有力用。这种力用,才生即灭,即所谓 [无间即灭] ,中间没有 [住] 的阶段,这叫做 [刹那灭] 。
  二. 果俱有: 种子起现行,虽然刹那即灭,但不是灭後始有果,而是刹那生灭之际,[正位转变,能取与果] ,也就是即因生现果,这果就是新薰的种子。
  三. 恒随转: 种子起现行,刹那灭,果俱有。但不是灭了即断,而是前灭後生,相似随转,恒常不断。
  四. 性决定: 种子随其能薰因力的善恶,而决定其性别,成为善业种子或为恶业种子,而在起现行的时候,善业种子起善的现行,恶业种子起恶业现行。此一原则,决定不变。
  五. 待众缘: 种子起现行,要众缘具足,心法生起要具备四缘,色法生起具备二缘,关於各种缘,将在下一节课讲述。
  六. 引自果: 种子并不是一类种子生各类的果,而是色法种子生色法的果,心法种子生心法的果,此一法则不能错乱。
            二 薰习
  种子是为第八识所摄持 (即储藏於第八识中) 、能生自果的一种功能。这种能生起万法的种子,在第八识中,是前念种子生後念种子,前灭後生, [自类相续,有如瀑流] ,这叫做 [种子生种子] 。另一方面,某一类种子,在众缘和合 (四缘具备) 的时候,能生起各自的果法,这叫做 [种子生现行] 。当其生起现行之刹那,有强盛的势用,刹那之间,再薰习各自的种子,这叫做 [现行薰种子] 。被薰的种子成为新种子,则仍储藏於第八中。不过认真的说,所谓 [现行薰种子] ,是具有见闻觉知作用的前七识。前七识的见闻觉知作用,就是 [现行] ----现在的行为,身、语、意三方面的行为。
  种子生起现行的时候,种子是因,现行是果; 而现行薰习种子的时候,现行是因,受薰的新种子是果。这三者 (种子、现行、薰习) 之间的关系,是 [刹那生灭,与果俱有]。所以古德曾说:
   [种子生现行、现行薰种子,三法 (种子、现行、薰习) 辗转,因果同时。]
  种子生现行,现行薰种子,刹那灭,果俱有 (种子六义的第一二义) 。而受薰的种子成为新种子,新种子又起现行,这种前灭後生,有如瀑流,亘古不息者,就是 [恒随转]。在这前生後减的随转中,具有 [三法] 和 [二重因果] 。
  所谓三法,是能生的种子,生起的现行,和受薰的新种子。所谓二重因果,即种子生现行,种子是因,现行是果,是一重因果; 现行薰种子,现行薰种子,现行是因,种子是果,这是又一重因果。这三法辗转,刹那之间,成为二重因果。
  种子与第八识的关系,以因果来说,种子是因,第八识是果,因为第八识是现行,种子是生现行之因 (第八识是种子所生之果,後面另有解释。) 另以体用来说,第八识是体,种子是用,故摄用归体,摄果归因,这二者的关系,是 [非一非异] 。
  种子与前七识的关系,是在 [因能变] 中,种子生出第八识。在果能变中,第八识生出前七识,同时八个识体上各各生出 [相分] 、 [见分] 。前七识以其见闻觉知的认识作用,又薰习了起现行的种子。因此,就薰习面来说,前七识是因,受薰的新种子又成为果了。
  什麽叫薰习呢? 我人身、口、意三者所表现的善恶行为,其 [气分] 留於第八识中,就叫做薰习。也可以说,第八识把我人行为经验的痕迹保留下来,这经验痕迹就就是种子,亦名气分,也叫习气。<大乘起信论> 曰: [薰习义者,如世间衣服实无於香,若人以香而薰习故,则有香气。]
  在薰过程中,前七识是能薰,第八识是所薰。在能薰与所薰之间,各要具四种条件,所以在 <成唯识论> 中立有 [能薰四义] ,在 <摄大乘论> 中立有 [所薰四义] 。能薰者是前七识,它所具备的四种条件是:
  一. 有生灭: 能薰者要有生灭,有生灭变化方有作用,方能薰习种子。无为法是不生灭的常法,不能薰习,前七识是因缘生起的生灭法,可以薰习。
  二. 有胜用: 胜用有,一者能缘的势用,二者强胜的势用。心法中的前七识,具此二条件,所以为能薰。譬如用香料薰衣,香料要有强烈的气味才能薰,气味微弱不能薰,第八识性唯无记不能薰,物质无缘虑作用不能薰,唯前七识为能薰。
  三. 有曾减: 有了胜用,且高下不定,有增有减,方是能薰。佛果是圆满的净法,不能薰; 前七识是杂染的有漏法,所以能薰。譬如以樟脑球放在衣箱中,衣服薰香了,樟脑球也散发了。金球玉球本身无增减,不散发,也不能薰衣。
  四. 与所薰和合而转: 能薰与所薰同时同处,不即不离,和合而转。本身之前七识,唯能薰本身的第八识,不能薰他人的第八识。
  在 <摄大乘论> 中立有 [所薰四义] ,所薰者是第八识,它所具备的条件是:
  一. 坚住性: 受薰者要一类相续,能持习气,始可受薰。前六识有变易,第七识是染污识,不能受薰,第八识一类相续而不间断,可以受薰。
  二. 无记性: 第八识性唯无记,法体平等,无所违拒,能容习气,故可受善恶现行的薰习。所以清净的佛果,和有漏的前识不能受薰。这好比沉麝不能薰成臭的,蒜薤不能薰成香的,因为它本身气味已固定了。
  三. 可薰性: 这是指受薰体性非坚密,有隙可乘,始可受薰。真如坚密,不能受薰;第八识体性虚疏,能含容种子,可以受薰。这好比衣服体性虚疏,可以受薰,而金器玉器体质坚密,不能受薰。
  四. 与能薰和合而转: 此与能薰的第四条相同,即第八识唯受本身的前七识所薰,不受他人的前七识所薰。
            三 识体四分
  宇宙万法,都是阿赖耶识含藏的万法种子变现而来的。它是如何变的呢? [识变] 、是唯识学中、是非常深奥难解的一部分,若要细说,几个小时讲不完。简单的说,阿赖耶识中的种子,生起现行,这时以种子为因,生出现行的果。此现行的果,就是第八阿赖耶识。此处有个疑问,种子含藏於第八识中,种子又如何生出第八识呢? 原来无始以来,第八阿赖耶识,与它所藏的种子,是同时而有的。种子是生识之因,是能生; 第八识是所生之果,是所生。这能生与所生之间,是 [因果同 时] , 同时是念念相续, [恒转如瀑流] 似的,不停的转变、变现,因此,种子生出第八识,第八识同时也含藏、摄持种子。这种子生出第八识,以种子为因,第八识是果,这叫 做 [因能变] 。
  在种子生出第八识的同时,第八识种子生出前七识,并且包括第八识及前七识在内的八个识,自识体上各各生出 [相分] 、 [见分] 二分。这第八识生出前七识,同时八识体各各生出相分、见分的变,是第八识识体的变。第八识识是种子生出的果,因此这种变叫做 [果能变] 。
 八个识的识体,在果能变时,识体上各各生出相分、见分。什麽叫做相分、见分呢? 原来相分的相,就是世间万法----世间各种事物的形相。相分的分,是一部分的意思。因此,所谓相分,就是识体上事物形相的一部分。见分的见,是能 [了别] ----了解分别的作用,也就是我们认识作用的一部分。
  原来唯识学的基本理论,就是 [万法唯识,识外无境。] 我们六种识所触对的六种境----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方六境,都不是实境,全是我们心识上变现出来的。我们心识变出相分 (世间各种事物的形相) ,再由心识的见分去认识。这叫做 [识所缘,唯识所变。]
  <成唯识论> 卷二上说: [以所缘相说名相分,以能缘相说名见分。] 又解释说: [相分名行相,见分名事,是心、心所自体相故。]
  现在再换一个方式来说,在果能变中,识体上变现出相、见二分,这时识体本身就叫做 [自证分] 。如以眼识为例,了别 (认识) 色境的作用,是见分; 所了别的色境,是相分。换句话说,见分是主观做能认识的主体,相分是客观的所认识的对像。而所谓 [客观] ,并不在心识之外,仍是在心识之内。原来我们眼识所见之境,是我们第八识的色法种子 (相分色) ,变成我们眼识的相分,因此,我们所看到之相,是八识种子变出出来的相,不是心识外的境相。
  当心识上变现出相分、见分的时候,八个识的识体就叫做 [自证分] 。譬如以眼识为例,眼识了别外境的作用,即是见分; 眼识所了别的外境,即是相分。那麽,见分了别外外境,会不会发生错误呢 (此即所谓非量) ? 这时识体要来验证一下,因此识体就叫做自证分了。可是,识体的验证是不是正确呢? 这时识体还有一种 [再度证知] 的作用,这再度证知的作用叫做 [证自证分] 。这样一来,每个识体就有了四分,那就是相分,见分,自证分,证自证分。
  所谓四分,就是识体的四种作用。相分是外境的影相 (这影相是第八识色法种子变现的) ,见分是心识的认识作用; 自证分是心识的验证作用,证自证分是心识再度证知的作用。如果以镜子为喻,相分好比镜子中的影像,见分、好比镜子能见照的作用,自证分好比是镜体,证自证分好比是活动镜架,镜子在活动镜架上,就可上下左右随意活动见照了。
  再以尺子量布为比喻,眼前有一块布,它由第八识的色子种子,在眼识的相分上映出影像,此就像是相分。而见分相当於尺子,去量布的宽度与长度; 自证分的作用,是根据尺子所量的结果,知道这块布的宽度与长度,证自证分就是再检查所量的结果是否正确。
  此处特别加以说明的一点,所谓 [识体四分] 之说,正确的说,并不仅限於八识识体,而是包括各各相应的心所在内。
附录: 相关名相表解
 一. 种子的分类: 种子,是阿赖耶识中、能亲自生出不同果法的功能,它有种种不同的分类方法,如下表所示:
     │----本性住种,是无始以来法尔本具的,是先天本有的。
依生起分类--│
     │----习所成种,是种子生起现行,受现行薰习而成的新种子。
    │----有漏种子,是三界六道众生轮回生死的种子。
依有无漏分类│
     │----无漏种子,是大乘菩萨转染成净、修行证果的种子。
     │----善、不善、无记种子,是三界众生的有漏种子。
依三性分类--│
     │----纯善种子,是出世圣者转染成净的无漏种子。
     │----名言种子-- 表义名言│即等流种子│名言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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